租屋



富豪看中了城中的新晉姐仔,經過銀壇媒人搭路,過一晚需五萬大元。

富豪一向不帶現金,便向姐仔說:

「為免尷尬我會叫祕書在信上寫上“租金字樣。」

富豪回到辦工室,想起昨晚的經歷實在不如想像中好,

於是決定只給她兩萬元,並叫祕書寫了理由給她:

「付上的租金只有兩萬元,原因是:

1. 發現中新屋並不是新屋,原來已租出無數次;
2. 屋內的“熱水”既不熱,亦不夠水;
3. 屋內太闊落。」





幾日後,富豪收到回信內附一張兩萬元支票及一字條:
「請遵守協議,支付五萬元租金,因為:

1. 若是新居的話,租金必定不止五萬元;
2. 沒有熱水,因為你不懂得“點著”它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