雜家 尸子

尸子略事

尸子之學

雜家著述 內容 及 考證

尸子略事

  尸子,名佼,國籍不明,有謂其為楚人、魯人、晉人、魏人,不能究。尸子先為法家的代表,為商鞅的舍客,商鞅偶有策謀聽於尸子。後商鞅遭車裂,尸子避禍,入蜀,重新檢討法家之學,於是合儒墨,兼名法,始著書,終老於蜀。

  《尸子》書二十篇,《漢書.藝文志》著於雜家雜,今只十二篇,附連佚文數十條,已不足見其形。

尸子之學

  《尸子》一書,散佚量高,古人謂之非先王之法而正名實,今存本僅有少篇言名實,常從先王之政,非非先王之語也。尸子其人,先言法,後學於他家,故其書雜以儒墨法之語。

 

儒家語

  「學不倦,所以治己也。教不厭,所以治人也。」人生需要透過學習方可以成材,學猶如「身之礪砥」,是磨練自己的方法,不斷學習,方可以成材,所以「未有不因學而鑒道,不假學而光身者也。」(《勸學》)

  聖王需修身治國,置國於天下萬民,「聖王謹修其身以君天下,則天道至焉,地道稽焉,萬物度焉。」(《明堂》)為政要身正,則人從,「政也者,正人者也。身不正,則人不從。」(《神明》)以心比心,正心以治,「令於天下而行禁焉而止者,心也。」(《貴言》)仁、義、禮、智、信等德行都是聖王用以正心的,先修自身之心,以之治人,始可治。

  選賢與能,不論地位財富,且卑身以求下,「古者明王之求賢也,不避遠近,不論貴賤,卑爵以下賢,輕身以先士。」與之恭敬,以待士自進,「待士不敬,舉士不信,則善士不往焉。聽言耳目不瞿,視聽不深,則善言不往焉。」(《明堂》)能得眾人擁讓,則可以治國。

 

墨家語

  人有所私,則會蔽於私慾,不能兼愛天下,「匹夫愛其宅,不愛其鄰;諸侯愛其國,不愛其敵。天子兼天下而愛之,大也。」(《廣》)先王並非不愛其家其國,是所愛及於他人之家國,「先王非無私也,所私者與人不同也。」(《綽子》)兼愛天下,治而王之。

 

法家語

  聖人以名分執官員之要,「若夫名分,聖之所審。」(《發蒙》)審名分,則君主身逸而國治,事少而功立,「明王之治民也,事少而功立,身逸而國治,言寡而令行。事少而功多,守要也;身逸而國治,用賢也;言寡而令行,正名也。」(《分》)反之,「少審名分,群臣莫敢不盡力竭智矣。」(《發蒙》)但凡順綱紀,就是名分定,名分定,就是治,「君臣、父子、上下、長幼、貴賤、親疏皆得其分曰治。」(《分》)事情跟從名目,不偏倚,完全合符,就是正名,所是「是非隨名實,賞罰隨事非,是則有賞,非則有罰,人君之所獨斷也……治天下之要,在於正名。正名去偽,事成若化。苟能正名,天成地平。」(《發蒙》)

法之所學,兼以儒墨;兼愛推恩,審名任賢;各得其所,天下能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