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我的

有一對夫婦嚷著辦離婚手續,他們是三叔的朋友。
「他們的兒子也快要做爸爸了,」我驚問:「六十多歲才離婚?導火線是甚麼?」

三叔告訴了我。原來做丈夫的把部份積蓄借給朋友應急,妻子怪責丈夫事前不跟她商量。
丈夫問:「如果和你商量,你會借嗎?」
「不會,」妻子回答:「積蓄是養老用的。你不應自把自為!」
「甚麼自把自為?」丈夫火了,說:「錢是我賺的,我喜歡怎樣用就怎樣用。」
「那些錢是在我們的聯名戶口,」妻子反擊:「法律上有一半屬於我。」

三叔好言相勸,但兩人怒火中燒,不為所動。
「有些事情是急不來的,」我對三叔說:「你先讓他們冷靜下來再談。」
「做夫妻最忌計算,」三叔嘆一口氣道:「『這是我的,那是你的』,所有爭拗、法律訴訟,甚至世界大戰,都是這樣開始。」

01/10/2005      By Dr. Au Lok Man

撰文:區樂民醫生    摘錄自: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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